2012年2月3日下午,甘肃省地震局召开《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研讨会,就如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2012年《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研讨。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士华、综合处处长周林江以及省地震局局长王兰民,副局长周志宇、杨立明,副巡视员吴瑾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士华副主任详细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周林江处长对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提出了工作要求;副巡视员吴瑾冰介绍了省地震局执法检查工作的准备情况,与会人员就检查的时间、形式、程序、内容以及工作目标等进行了研讨,达成了共识。
王兰民局长在总结时说,检查工作要以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农居地震安全工程进展情况和整体工作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为检查重点。通过检查,全面提高甘肃省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达到2020年我省大部分地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执法检查工作预计3月份开始,7月底结束。
